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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改革高校师范等专业招生办法

1998-03-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上海3月20日电(记者史美圣)上海市高校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委员会近日通过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及有关办法。其中,今年师范、农业、公安专业的招生办法有新的变化;同时,继续实行鼓励上海学生积极报考外地高校的政策。

经有关方面研究决定,今年师范、农业、公安专业的招生不再采取选送生的办法。为确保师范生的质量,今年将采取保送生和通过高考提前录取相结合的过渡办法。

同时,上海继续实行鼓励上海学生积极报考外地高校的政策。上海市教委负责人认为,这不仅关系到上海学生有机会进入高校学习,而且有利于上海学生锻炼成长。据悉,今年仍将实行包括经济鼓励政策在内的各项措施,如:凡报考并被外地高校录取的,均可享受贷学金优惠政策;凡报考并被部分边远地区高校录取的,可获得一定数量的经济资助等。还重申凡被外地高校录取的上海生源学生,毕业后只要本人愿意,均可回沪就业,户口迁回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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